

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治理工程象州县城区防洪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2025年12月4日,象州县恒通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来宾市象州县组织召开了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治理工程象州县城区防洪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成立了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治理工程象州县城区防洪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验收组认为,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治理工程象州县城区防洪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治理工程象州县城区防洪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治理工程象州县城区防洪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水土保持建设网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
建设单位:象州县恒通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廖海 15577219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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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治理工程象州县城区防洪工程鉴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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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治理工程象州县城区防洪工程监测总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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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治理工程象州县城区防洪工程设施验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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