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新兴基地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2023年2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在柳州市柳江区组织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新兴基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成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新兴基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特邀专家。验收组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新兴基地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新兴基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新兴基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水土保持建设网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2月12日至2023年3月11日。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峥嵘 139026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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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新兴基地项目监测总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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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新兴基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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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新兴基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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