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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土保持

       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工作。运用农、林、牧、水利等综合措施,如修筑梯田,实行等高耕作、带状种植,进行封山育林、植树种草,以及修筑谷坊、塘坝和开挖环山沟等,借以涵养水源,减少地表径流,增加地面覆盖,防止土壤侵蚀,促进农、林、牧、副业的全面发展。对于发展山丘区和风沙区的生产和建设、减免下游河床淤积、削减洪峰、保障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保证交通运输、工矿建设、城镇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水土保持是指防止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的工作。包括农、林、水利等方面的措施。 农业措施有:修梯田,培地埂,等高耕作,合理轮作、间作、套作、深耕,合理密植等。林业措施有:封山育林,造林种草,按地形的不同部位营造护坡林、护沟林、护滩林、固沙林等。水利措施有:修建塘坝,沿等高线开挖截流沟;进行沟壑治理、护岸固滩等。
       
治理水土流失,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中华民族长远福祉。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水土保持的政策举措,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近年来,我国水土保持法制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于2011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新法为基础,各个层面的配套法规建设也取得重大进展,水利部修订了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方案管理、设施验收管理和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等配套法规,绝大多数省区市启动了新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配套规章制度不断健全,为水土保持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监督管理方面,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近10年来全国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4万个,生产建设单位投入水土保持资金4000多亿元,减少水土流失量20多亿吨,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在生态修复方面,全国有1250个县出台了封山禁牧政策,累计实施封育保护面积72万平方公里,使45万平方公里生态得到初步修复。全国建成清洁小流域300多条,各地积极探索生态安全型、生态经济型、生态环境型小流域建设,进一步丰富了小流域治理的内涵。
       
2020年,中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1.34万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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